7月2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办理全省首笔增值税留抵退税4570万元,奏响了当地税务部门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音”。 该政策的受惠企业万华化学(烟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寇光武说:“这切切实实让我们企业享受到了政策优惠,盘活了流动资金。这笔资金我们将用于扩大投入壮大企业发展。” 所谓留抵,即当企业的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额”。据了解,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较多,或前期在土地、不动产等项目上投资较大,往往导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形成留抵税额,给企业带来资金占用压力,进而影响设备更新换代和扩大生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就是国家支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财税政策。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对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行业和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此次政策涉及的装备制造、电网等企业都是资金密集的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比较大,这是明显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招,有利于激发经济活力。”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郑舒东介绍。(记者 董卿 通讯员 宋书超 宫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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