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18〕56号桓台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指标分配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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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2018年高中段学校指标分配方案
便函〔2018〕56号 为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9号)、《淄博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淄教发〔2014〕5号)和《淄博市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均衡发展原则。通过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录取,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配置趋于基本合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公正阳光原则。指标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指标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稳步推进原则。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出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稳步推进。 县教体局将桓台一中、桓台二中70%的招生计划数,依据我县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评估情况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采取学校自评、县教体局复评的方式,统一实施评价。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毕业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以及在我县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该校评估分与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的乘积 某初中校应分指标数=-----------------------------------------------------------------×某高中校分配指标总数 区域内各校评估分与各自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乘积之和
附件:2018年高中段学校指标分配表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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