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将行政调解与日常接访投诉工作相结合 入户解疑惑 调解化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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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科接待了一名年近60岁的村民,该村民要求提供宅基地证书,用于向法院起诉。原来,该村民原宅基地后墙早在几年前向南移了3米,该3米空地被后邻用于堆放生活杂物。因两邻关系长期不睦,该村民要求后邻腾空,后邻拒不腾空,从而引发该村民上访,并准备起诉。 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科工作人员在实地走访该村民所在村,并进行现场查看后,耐心地为该村民讲解了国土资源有关法律知识:村民仅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之外腾空的原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不再归个人使用。同时告知该村“两委”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房屋修缮等权利受法律保护,村“两委”应提供便利条件。 经调解,村“两委”承诺在该村民需要修缮房屋时提供便利条件,并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容村貌治理,规范杂物堆放。至此,一桩即将发生的邻里官司消弥在了萌芽。 运用解释、沟通、说服、教育等调解手段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是新时期化解争议纠纷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将行政调解工作与日常接访投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国土资源管理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张运波 吴国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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