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口腔器械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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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桓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口腔诊所(科)进行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口腔诊所(科)的工作柜内,存放有使用过的成套的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每套的外包装上都写有一个人名。经询问诊所医生得知,这些是患者使用过的,每个都写有患者的姓名,患者下一次来继续使用,可节省费用,这是患者主动要求的。卫生监督员在个别诊所检查过程中,发现就诊的病人手中正拿着多次使用过的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在等待接受口腔诊治,监督员对此询问时,病人说“自己用过的,不脏”。 当监督员询问医务人员:“一次性口腔器械用过怎样消毒时”。医务人员解释道:“每一套都是同一人使用,不会造成交叉感染不用消毒”。发现这种情况,监督员立即对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口腔诊所(科)立即对这些使用过的一次性口腔器械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原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传统的观点认为:口腔血液循环丰富,不容易引起细菌感染;口腔是一个有菌的环境,不可能也没必要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一次性口腔器械虽然同一个人使用,可能不会造成交叉感染,但使用后已受到污染。如果达不到消毒要求,再次使用就会使患者感染,身体受到伤害。 桓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醒:为了维护您自身的健康权益,当去口腔门诊就诊时,千万不要主动要求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器械,发现医生给你重复使用时,应拒绝或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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