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安全运行巡检规定
发布日期:2016-06-17浏览次数:字号:[ ]

桓台县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安全运行巡检规定

 

一、安全检查范围: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

二、隐患排查项目:

(一)日巡检

全民健身广场:1、全民健身广场健身器械 2、全民健身广场公共设施:如草坪喇叭、音柱、座椅、导示牌、指示牌、应急牌3、田径塑胶、篮球塑胶地面、健身路径地面4、全民健身广场其它设施等

体育馆:1、馆内1至4层公共区域设施2、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场地设施3、各功能房4、卫生间设施5、各楼梯间门6、前台操作间

(二)周巡检(周四)

体育馆各功能房内设施、各入住培训机构室内设施

(三)月巡检(每月第三周周四通电保养)体育馆各功能房电视机、热水器等电器;三楼灯光音响室功放设备、场地大屏、音响、升旗杆、电脑

(四)年巡检

1、金陵体育电动液压篮球架(通电保养)、篮球架配件通电检查(12月份第一周周四)

2、文体事业科固定资产盘点 (12月份第二周)

3、仓库货品盘点(6月第四周;12月份第三周)

三、检查要求

1、巡检人员通过DMP平台填写日巡检记录表和健身中心值班记录表。每日做好纸质记录,填写巡检人、日期、时间、位置、项目、状态、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备检查。工作日由周庚负责填写纸质记录;周六、周日、节假日由前台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纸质记录。

2、巡检人员每天做到现场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排除安全隐患。

3、巡检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因巡检不到位、瞒报、漏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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